【獎助學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相關資訊,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8
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暨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國教署115年3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6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四、申請方式:
(一)由學校代為填報申請。
(二)非學實驗教育機構或團體:
1.國中小由指定學籍學校申請。
2.高中部分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獎懲紀錄、獲獎獎狀影本及競賽手冊影本(參加團體賽者檢附,需提供主辦單位、參賽名單、參賽人數、競賽規則等資料)向就讀機構或團體申請。機構或團體審查後,併同申請文件及申請合格名冊寄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4學年度原住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許組長(公務信箱:t907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許組長,電話:(02)86852011分機4405。
五、檢附「本獎學金要點」、「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及「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附件1至3)各1份。
※請符合資格者,於4/20(一)前,備齊資料至教務處資管組登記。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暨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國教署115年3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6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四、申請方式:
(一)由學校代為填報申請。
(二)非學實驗教育機構或團體:
1.國中小由指定學籍學校申請。
2.高中部分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獎懲紀錄、獲獎獎狀影本及競賽手冊影本(參加團體賽者檢附,需提供主辦單位、參賽名單、參賽人數、競賽規則等資料)向就讀機構或團體申請。機構或團體審查後,併同申請文件及申請合格名冊寄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4學年度原住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許組長(公務信箱:t907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許組長,電話:(02)86852011分機4405。
五、檢附「本獎學金要點」、「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及「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附件1至3)各1份。
※請符合資格者,於4/20(一)前,備齊資料至教務處資管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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